
自从《狗周刊》掀起台湾狗仔恶战,各家媒体为了收视率、销售量,争相报导血腥情色的新闻。《狗周刊》甚至于大言不惭的认为要怪就怪社会大众,因为有人要看才有人卖,血腥八卦如果不是投台湾人所好,又怎么会热卖?《狗周刊》经常捕风捉影、见缝插针,就算张冠李戴也从不道歉,反正早有准备,每年总会有预算用来打官司,只要把广告量、销量冲高,一切都是值得的。最近一期以「情色互动摄影」为主题报导,在封面和内页都放上火辣裸露照片,虽然重点部位有打马赛克,但还是有家长觉得直接放在超商等柜台贩卖太超过,因此向北市府检举,北市府也通报超商可能会触及「妨碍风化」罪,要求下架。《狗周刊》方面辩解是报导社会现象,并不涉及妨害风化,甚至打算提告北市府。坦白说那篇报导本身以其膻腥程度来看,只能算是「小辣」,但封面选图真的有钻漏洞。台湾另外两本同构型很高的杂志,同样的照片虽然多得很,但是毕竟都有标示十八禁,而《狗周刊》影剧版封面常有三点不露的女明星性感照片,外加一堆游走边缘的露点露底照片,其实也看惯了,但大剌剌地出现这种男女交合照,就算有马赛克,这样的尺度还是在感官上直接造成了相当的冲击,会引起不同立场的交锋也是自然。不过由于台湾已经废止出版法,《狗周刊》究竟是否违法,不管官员说什么、警方说什么、新闻局又说什么,最后仍然必须经由司法单位认定。可是司法调查旷日废时,《狗周刊》不过图这么短短一周,马上下一期又要出刊了,说真的,北市府这一周内能奈《狗周刊》何?即使超商下架,但有兴趣的人到书局也可以买到,《狗周刊》发行商不但勤补书报社还一度跑到捷运出口贩卖。除了北市府外,《狗周刊》在其它县市仍旧继续销售。人就是这样,越被禁的越想要看,只要话题引爆,应该还是可以卖得不错。
前一阵子香港艺人陈冠希才因为个人情色照片外流造成轩然大波,这次《狗周刊》又因为封面图片太过猥亵而遭到下架。究竟是社会大众被媒体教育出嗜血的习性还是人性本有窥探的欲望?就算媒体辩称这就是人性,难道我们也应该把贪婪、自私这些性格鼓励发挥吗?照片的内容是情色淫秽、还是为艺术牺牲最后可能是各说各话。由于台湾已经没有出版法,所以法律无法制止情色刊物的流通,只能以《狗周刊》违反出版品分级制度,没有套袋出售来要求下架。下星期《狗周刊》还是会继续出刊,可想而知在其它没有下架的地方、在网络上,《狗周刊》将受到更多瞩目,难道这就是人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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