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5月28日

大陸明星代言假藥 可能追究刑責

明星在中國大陸代言假藥可能會被追究刑責。中國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「關於辦理生產、銷售假藥、劣藥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」於本月27日開始施行,明星代言假藥可能被追刑責;廣告郵寄假劣藥可以共同犯罪論處。

君子愛財取之有道, 每天看到台灣電視頻道上那些賣藥節目, 我覺得很多人都在昧著良心拿黑錢, 老馬應該要學一學. 有關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社會亂象, 應該要好好管一管. ncc 管奶不管賣假藥, 留著這個單位要做什麼, 大動作管旺旺入主中視中天, 其心可議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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